近日,以普洱市景谷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陈涛为组长的考察组到我县考察“清廉单元”示范创建工作。考察组先后到勐勐镇大荒田村来冷自然村、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沙河乡允俸村那京自然村、勐勐幼儿园,实地考察观摩“清廉单元”示范创建工作,听取“清廉单元”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并与相关负责人进行讨论交流。考察组认为,双江在开展“清廉单元”建设工作中,领导重视、责任清晰、路径明确、方法得当、载体丰富、氛围浓厚,值得借鉴和推广,并表示要把宝贵的经验做法带回去,推动“清廉单元”建设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详情进入>>
8月7日下午,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纪委监委“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杨红美主持会议并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学习。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目的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同志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系统学、持续学、深入学上下功夫。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切实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详情进入>>
“要重视家风建设,严格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对亲属的错误言行,不回避、不护短,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近日,在耿马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会议上,该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对履新干部家风建设提出要求。 通过任前廉政谈话,引导履新干部筑牢家庭廉洁防线,是该县纪委监委强化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之一。近年来,耿马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家风建设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展阵地、创新形式,将家风建设融入清廉建设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活动,让党员领详情进入>>
连日来,镇康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组成遍访工作组,深入挂包村军赛乡彩靠村开展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遍访工作,并督导调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详情进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点工作任务提示如下……”今年以来,临翔区纪委监委向区委和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送达了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示函,督促“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担起“份内事”、种好“责任田”。临翔区纪委监委围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不力、责任弱化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主要领导及详情进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近日,市民政局组织开展法治讲堂进机关活动,邀请法律顾问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饶家林律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作宣讲。法治讲堂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木娅莉主持,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此次法治讲堂。法治讲堂上,饶家林律师联系工作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构架、婚姻家庭编发展过程进行了讲解,用大量详实的案例重点讲解了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之后,组织观看凤庆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失火案网络旁听庭审。法治讲堂详情进入>>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围绕市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任务,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作为推动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的一项载体和抓手,以跟进监督的方式引领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铸魂”工程跟进监督。对“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在24个基层党委授牌设立“中共临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流动党校”,依托“流动党校”共举办培训班进行跟进监督。对组织市直84个部门270个党支部5600多名党员,分期分批到临沧政协文史馆等10个“学回信、强党建、看发展”实训基地参观实践跟进监督。二是聚焦“强基”工程跟进监督。对开展分类详情进入>>
“近期降水量持续增大,要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各类灾害隐患,特别关注地质灾害隐患点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日前,永德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深入乌木龙乡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地查看,督促乡党委全面落实防汛主体责任。进入汛期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作用,以“迅”应“汛”,围绕防汛物资储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方案、风险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督促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筑牢防汛“堤坝”。该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贴身详情进入>>
“以前去办证要跑好几次,现在不一样了,一个窗口就可以把证办好了,真是省力又贴心。”日前,在镇康县政务服务大厅,个体工商户陈大姐拿着刚打印出的营业执照,对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效率连连称赞。详情进入>>
为切实提高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质效,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走深走实,日前,耿马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协调联动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聚焦四个“重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履行监督专责,各级党的工作机关结合各自职责定位履行职能监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从政治上认识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主详情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