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庆县建立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审计局有关工作协调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巡察了解,规范巡察移交,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该县明确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的沟通协作机制,对发现的涉巡舆情,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实时进行沟通;对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定期通报;进驻前强化信访举报情况通报,规范涉巡信访举报件的移交;强化后勤保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委组织部在巡察人员选配,巡前、巡中、巡后协作,会商研究的相关机制,注重巡察人才使用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抽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建工作基本情况介绍、巡察结果通报移交等环节。
明确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委宣传部在人员选配、业务培训、情况通报、政策咨询、成果运用、会商研究的相关机制,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审计局的协调机制,在巡察前协调介绍拟巡察单位审计情况,在巡察中的协调安排配合等作出明确规定。
协调协作机制的建立,为深化巡察了解、规范巡察移交、促进巡察成果运用、增强党内监督合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巡察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