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镇康县纪委监委就“镇康县宏达中医院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报销材料不完善、身份信息核实不严、不执行新农合出院带药规定、检验报告单缺失等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责成其加大监管力度,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6个,提出整改措施11条,促进建章立制1个。
这是镇康县纪委监委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实现“再监督”、“促整改”的一个缩影。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及时向责任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和改进意见,不仅能让责任单位快速高效整改落实,也能让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在与其他单位的互动中变得被人理解,可以说纪检监察建议书是我们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有力抓手......”镇康县纪委监委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如是说。
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有的时候直指的只是一个小问题,但都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管理薄弱点、岗位风险,具有鲜明的指向性,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容易,纪检监察机关跟踪问效简单。
“原来纪委向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都比较笼统,感觉大而化之,四海皆准,现在他们会将查办案件、核实线索中发现的问题待结案后一并提醒我们,责成我们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仅给了我们一个改正的机会,让我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干事创业中更有激情,也让我们更加理解纪检监察工作,彰显了执纪的温度......”被责令整改的一家单位负责人说。
据悉,今年来镇康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的优势,向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行业主管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督促整改问题11个,促进建章立制5个,纪检监察建议书在以案促改的路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罗洪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