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刚才工作队对村规民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我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不应该动手打人,而且打的还是自己的亲嫂子,真的是不应该。”岔路组的村民小字愧疚地在调解书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
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驻永德县乌木龙乡菖蒲塘村工作队就菖蒲塘村岔路组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
纠纷的起因是字家两兄弟发生土地纠纷争执,弟弟一怒之下砍了哥哥家的树,打了嫂子一记耳光,且拒不认错。
经过深入了解事情经过和几小时的调解工作,工作队员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的劝说,字家弟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哥哥有些难为情的说道:“我自己也有错,不能因为想着要多争一点地就与弟弟吵起来,你们说得对,兄弟之间没有必要争来抢去的,我们原谅他了,我们和好啦……”
“你们兄弟俩,一个是建档立卡户,一个属于异地搬迁户,都享受到了国家的惠民政策,要感恩党,更要好好的遵守村里的村规民约,把精力都用在脱贫致富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李超说。
驻村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驻菖蒲塘村工作队围绕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做好“六大员”。今年以来,共参与了7起矛盾纠纷调解,切实把纠纷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了矛盾纠纷得到合理化解,赢得了的当地群众好评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