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采取有力措施,精准发力,精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第一时间在县委常委会议、全县性工作会议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将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到10个乡镇、24个部门。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政府的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
强化教育,营造氛围。充分运用佤山电视台、沧源纪检监察网、佤山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内容、纪律要求,通报典型案例;组织122名乡(镇)、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旁听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公开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对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常扯袖,2017年以来共约谈重点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682人次;与市纪委联合拍摄全国首部以佤族元素为题材的廉政影片《叶娜的眼泪》,并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以案为鉴,净化心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四反四禁”廉洁自律倡议活动,即“反浪费、反迷信、反贪腐、反村霸,禁酒、禁赌、禁毒、禁黄”,促进农村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履职;将“廉洁扶贫”监督卡发放至全县10个乡镇、93个村、657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040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手中,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反映和举报问题更加便捷。
加强防控,查纠并举。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工作,实现全县93个村(社区)519个活动场所纳入管理公开监督平台全覆盖,共录入199820人次的脱贫攻坚政策资金22634.4万元,公示集体资金结余9142万元;实现全县10个乡镇93个行政村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全覆盖,共受理群众诉求778件,完成审核769件,办结769件,办结率达99%;加强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密切关注扶贫惠农资金流动走向,将涉及30多个部门的39项3.1亿元民生资金纳入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制定出台《沧源自治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沧源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等,定期不定期对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重视、不履责、慢作为的23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全县通报批评,纪律处分2人、问责4人。
排查线索,强化追责。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认真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2017年以来共排查问题线索477个,移送处置373个。对移交的可查性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加强督办、交办、转办跟踪力度。实行一月一检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牵头,乡镇纪委具体组织实施,2017年以来共完成10乡镇、13个贫困村、13个驻村扶贫工作队,79户贫困户抽查工作,发现整改问题77个。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沧源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对扶贫领域发现的重点问题、典型问题、突出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7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9个,给予党纪处分10人,问责4人,约谈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批8起33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巡察监督,将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以及单甲乡等八个脱贫攻坚工作重点部门列为县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工作重点,通过机动式、点穴式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个,移送整改13个,完成整改8个,正在整改5个。(赵贵美 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