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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发挥探头作用  激发派驻活力
发布日期:2022-03-14 10:11:10    信息来源:耿马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党的自我革命成功实践,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强调必须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作为派驻机构,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努力当好“探头”,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围绕监督做文章,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

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只表态不落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损害“两个维护”的行为,精准识别和清除“两面人”,真正让党的政治纪律成为硬约束、硬要求,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强化重点项目监督。紧扣县委、县政府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开展“源头式”监督、“项目化”监督。积极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熟悉掌握单位核心业务,关注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强化日常监督。加强明查暗访及监督检查,摸清被监督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分析梳理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做好定期研判,关注重点岗位人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上下班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日常监督工作。

强化节假日检查监督。紧盯春节、泼水、五一、国庆等节假期间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尤其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大办婚丧喜庆事项等突出问题紧盯不放,督促监督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工作方面的相关规定精神,严防“节日病”。

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监督部门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主动作为,压实两个责任,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班子成员1次,班子成员至少每年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1次。纪检监察组每半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对监督单位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

加强作风建设。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不断加强监督联系部门作风建设,全面查找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切实找准深化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坚持不懈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既管“工作圈”,又管“生活圈”,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办理交办的信访举报和线索处置工作,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盯各单位审批、人事、财务等领域的权力运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霹雳手段”惩前毖后,怀“菩萨心肠”治病救人,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尤其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的纪律教育,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激发派驻活力

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法制度,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能力与水平。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不断增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为打造优良的政治生态而不懈努力。(黄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