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我们党能够历经百年沧桑更加充满活力,从50多名党员发展壮大为今天拥有9500多万名党员、领导着14亿多人口的第一大执政党,最根本的在于党始终围绕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自身建设、进行自我革命。走好赶考路、奋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涵养自我革命意识,鼓足自我革命的勇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在新的赶考路上考出好成绩。
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在关乎人心向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有着重要使命担当。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正确法人政治方向;本着对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谋划工作,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不遗余力地干好工作;要始终把工作放在大局大势中思考、谋划和推进,事关原则的问题上要站稳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要做一名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增添“正能量”。
时刻保持“学习意识”。要强化学习意识,在提高自身素质能力上下功夫,把学习作为武装和提高自身素质的首要任务。只有在学习上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才能使自己聪慧,才能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同时,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强化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也要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既要做到政治过硬,也要做到本领高强,要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时刻保持“答卷意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紧紧扭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全心全意做好“民心活”,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发生在基层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其危害不容小觑。我们必须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盯住不放、一以贯之抓下去,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精准有力有序惩治腐败,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从历史中汲取走向未来的智慧和力量,深悟勇于自我革命的历史价值,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优秀“答卷”。(郭晓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