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坚持强化内部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宗旨要求,以刀刃向内的决心,确保权力行使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着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印发《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试行)》,从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10个方面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委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规定,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坚持正人先正己,始终保持内部监督高压态势,设立举报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及网络举报方式,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纳入监督视角,时刻警示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决不“护短遮丑”,严防“灯下黑”。今年以来,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初核了结3件,正在办理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问责处理3人。
此外,把关心爱护干部和严格监督管理相结合起来,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日常谈话提醒力度,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通过个人报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家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并竭力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