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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纪检机关向政协委员宣讲《宪法》和《国家监察法》
发布日期:2018-05-14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沧市纪委、市监委以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举办第四届政协委员培训班为契机,通报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变化以及临沧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向市政协委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宣讲从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责、管辖、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角度展开,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作了讲解。宣讲还对近期市纪委、市监委通报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

“我们要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联系广泛、接触面宽等独特优势,把民主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临沧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莹辉表示。

“市纪委、市监委向全体政协委员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态度。”市政协一名负责人表示。

“听了今天的宣讲,我深受鼓舞,将积极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责,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实施民主监督,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各项工作。”一名政协委员表示。(路曼玲  陈天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