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我一直认为,只要把公款用于工作、用在单位上,就不会发生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没想到还是触碰了纪律法律底线”“我要为我的行为负责,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通过加强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依法履职的能力。”近日,镇康县纪委监委就某单位私设“小金库”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过程中,被处理的党员干部作出了深刻反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今年年初,镇康县纪委监委把“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镇康县纪委监委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件7期11人(次),向案发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6份,督促整改突出问题15个,提出建议47条。
每查办一类典型案件,突出教育一批干部、治理一类问题、健全一套制度的“三个一”工作目标,不断提升案件查办工作质效,做实“后半篇文章”。突出对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政勤政;突出治理一类重点问题,督促案发系统、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和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提高整改落针对性、实效性;突出健全完善制度,运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手段,推动系统治理效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补齐制度短板。
镇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何平表示,“查办案件是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的一种重要手段,查办案件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在下步工作中,镇康县纪委监委将围绕提高案件查办质效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做深办案‘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尹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