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7月,永德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决正风肃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
主要做法
处置问题线索77件,其中:谈话函询9件次,占13%;初步核实68件次,占87%。
处置问题线索77件,其中:了结30件次,占39%,拟立案47件次,占61%。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5人次,占51%;第二种形态40人次,占37%;第三种形态3人次,占3%;第四种形态9人次,占9%。
涉及违纪违法行为47件,违反组织纪律2件,违反廉洁纪律2件,违反群众纪律1件,违反工作纪律1件,职务违法犯罪2件,其他违法犯罪41件。
共处理51人,乡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2人,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17人,农村、企业 及其他人员20人。
给予党纪处分44人,其中:警告24人,严重警告8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1人。给予政务处分11人,其中:政务警告3人,政务记过6人,降级1人,撤职1人。
(罗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