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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专题安排部署2018年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18-04-09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2018年第一次专题会议

4月9日,临沧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2018年第一次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细化2018年工作任务,对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17年,市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下,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安排部署,按照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有力有序推进市、县(区)国家监察体制和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监察委组建挂牌、内设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到岗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市县两级监察委均已按照新的职能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共设立派驻(出)机构149个,监督覆盖551个部门(单位),实现向市县两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会议强调,2018年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接力探索、持续奋进的关键之年,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把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放到全局和时代坐标上来认识和谋划,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将各项改革进行到底。进一步完善监察体制改革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内部运转制度,完善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的制度,全面加快人员融合、工作磨合,着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进一步健全完善派驻(出)机构监督制度,依法履行监督执纪监察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

会议要求: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已进入了新阶段,当前要着力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执纪监督监察“四项制度”,推动依纪依法按程序履职。要着力完善监察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的制度,继续抓好转隶前检察机关已经立案、尚未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及时处置检察机关移送的相关线索,细化监司衔接的各项工作措施。要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相关后续工作,研究制定派驻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细化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和流程,积极探索适合于不同驻在部门的监督方式。要在7月底前对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步开展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和谋划,为国家监察体制顺利运行打牢基础、创造条件。(杜群忠、陈天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