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委盯紧清明节点,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挺纪在前,做到令行禁止,模范遵守党纪法规和社会公德,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和文明节俭新风尚。
“赵乐际同志在云南调研讲话时强调:在查处‘四风’问题上要严到底、不能让。”“继元旦春节之后,清明节来临之前,今年我们第三次向全市发出通知,重申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规定。之所以反复强调,一方面‘四风’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变异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另一方面表明我们纠‘四风’不松劲、不停歇的鲜明态度,释放作风建设要求越来越高的信号。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项举措一项举措落实,持之以恒一以贯之,让‘四风’无处遁形,让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养成习惯。”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李飞手握《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表示。
针对清明节纪律作风建设,重申纪律规定: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规定,自觉遵守临沧市节日期间“十个严禁”要求。
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清明期间“四风”问题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的投诉举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协助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好节假日期间辖区范围内的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检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察全覆盖。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清明节期间发现问题严查快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通报曝光。(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