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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重整行装再出发
发布日期:2018-01-18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动员令、冲锋号,纪检监察机关新时代肩负新使命,必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判断和作出的战略部署上来,以严实深细的作风,弛而不息抓正风肃纪、反腐倡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临沧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纪委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和执行党纪党规,管纪律不能只当“伐木工”,更要当好“啄木鸟”,一方面要通过查办案件形成震慑,另一方面要把大量的工作放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性、常态化监督管理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一是要用足用好用活经常性的监督执纪措施,综合运用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责、廉政谈话、信访监督、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随机抽查、通报曝光以及巡察、问责、组织处理等手段,使违纪者在“破纪”之初就处理止步。二是要科学有效处置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该谈话函询的谈话函询、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及时处分,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的教育监督管理中,避免小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一方面要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找准突出问题集中突破,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突出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惩治顶风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另一方面,要久久为功、扩大成果、不断深化,紧紧盯住不正之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在不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的同时,结合贯彻《中共中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细化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用制度破解作风顽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必须保持从严治党、正风反腐的政治清醒,不容有丝毫懈怠,必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不能有”的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切实做到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保护“森林”。要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基层“微腐败”的整治,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加快健全监督体系。着眼增强党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能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突出抓好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以发现问题、促进发展为导向,强化派驻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真正把监督“探头”的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出来。深化政治巡,突出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这个重点,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巡察质量。通过国家监察、派驻监督监督三个全覆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

营造干事创业环境。廉洁是推动临沧发展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必须旗帜鲜明地既严明纪律、端正风气,又鼓励改革、支持发展。一手要靠监督问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抓典型、抓问责,大力弘扬“临沧作风”,督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死死抓住“跨越”两个字;一手要靠树立导向,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鼓励创新,提升干事热情,激发创业活力,锻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精神状态、纪律作风,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使从严治党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同频共振、同步推进。(摘自临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光辉在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