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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书记李光辉深入永德县乌木龙乡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18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12月16日,临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光辉深入市纪委市监察局脱贫攻坚挂钩联系点永德县乌木龙乡扎模村、菖蒲塘村委会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李光辉在扎模村调研



李光辉在菖蒲塘村调研


李光辉实地走访了辉廷才、辉老四2户贫困户,看望了市纪委6名驻村队员,察看了村史室和汇心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并与乌木龙乡党政负责同志、村干部以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了座谈。



李光辉深入挂钩农户家



李光辉察看村史室



李光辉了解村合作社情况


在听取村情概况、项目建设、产业扶持发展、扶贫帮扶等方面情况的介绍后,李光辉对乡村两级、驻村工作队员前期所做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下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

要统一思想。当前,脱贫工作已经到了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如期高标准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要真抓实干。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对扶贫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体检”,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贫,不断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明确任务、完善举措、加大督查,确保各时段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要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乡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工作。村委会要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分类施策、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等工作。驻村工作队员要履职尽责,全程参与驻点村的脱贫工作,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做到不脱贫不撤人。(危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