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一年里,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提振精气神,奋发有为,坚守职责使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从八个方面着力,切实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
严明党的纪律,把管党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在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生态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党内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防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规范。完善监督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持续传导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方面,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勇于铁面问责,曝光典型问题,让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
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四风”新动向,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充分利用新媒体,拓宽群众参与刹风整纪的渠道。坚定文化自信,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深化标本兼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突出监督执纪的特点和重点,盯紧“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扎实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抓实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环节,推动“四种形态”的实施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
压实基层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健全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机制,建好用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成效真实可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聚焦中心任务,强化巡察和派驻监督。不断改进巡察的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认领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切实发挥好“探头”的作用。
坚守职责使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作为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做对党忠诚的卫士、个人干净的模范、敢于担当的先锋。把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考验。
“无需扬鞭自奋蹄,风清气正好扬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交上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