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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四)
发布日期:2022-07-06 17:51:09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1.永德县亚练乡塔驮村原养老保险协办员普国发在负责农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期间作风漂浮,致使农户养老保险断缴问题。

2012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塔驮村养老保险协办员普国发在负责塔驮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过程中,未按要求参与乡社保系统信息录入核对,未认真核实农户养老保险资金缴存情况,造成部分农户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未录入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系统和存入农户养老保险个人专用账户,导致塔驮村18户27人多年来养老保险金断缴,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普国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沧源县勐来乡公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志荣违规兼任生态护林员、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问题。

2013年至2021年期间,赵志荣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兼任公撒村护林员并领取补助13400元;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35亩并领取补助2170元;私自将公撒村10.42亩集体土地登记在本人名下;擅自占用集体养牛场养牛且未支付租赁费用;非法侵占挪用集体退耕还林资金、甘蔗奖金合计2.8073万元。此外,赵志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赵志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