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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三)
发布日期:2022-06-07 08:43:22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1.云县幸福镇邦信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学览、村委会原副主任王建忠在五保供养人员评选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09年,云县幸福镇邦信村在开展五保供养人员评选过程中,时任邦信村党支部书记杨学览、村委会副主任王建忠违反议事规则,违规将杨学览父亲杨某华、王建忠爷爷王某学、弟弟王某康纳入享受五保供养人员范围且未公示人员名单,致使杨某华于2010年1月至2016年6月、王某学于2010年1月至12月、王某康于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违规领取五保供养人员补助资金合计1.2336万元。2022年4月,杨学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亲属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凤庆县诗礼乡永乐村党总支原书记杨发军以借为名长期侵占群众征地补偿款问题。2019年,云南万祥工程建筑公司在诗礼乡永乐村建盖核桃加工厂,涉及文波小组杨某征地补偿款30000元,该公司于2019年2月将46000元(包括文波小组杨某征地补偿款30000元、杨发军进行核桃加工厂场地平整费用16000元)打入时任永乐村党总支书记杨发军私人账户,并委托杨发军把30000元征地补偿款交给杨某,杨发军口头向杨某借取30000元征地补偿款后长期占用未归还,直至2021年8月杨某向凤庆县人民法院起诉永乐村委会,永乐村委会才代其归还此款。2022年4月,杨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