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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扛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坚定不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
发布日期:2022-04-07 10:09:32    信息来源: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

2021年,临沧市委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内涵,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自我革命精神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着力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有力保障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扛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从“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认识主体责任的政治属性,不断强化管党治党使命感责任感,自觉扛起管党治党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专题研究并开列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分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以对党负责、对全市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引领示范,以讲授党课、专题辅导和责任约谈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聚焦强化党的领导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建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构建“源头式”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固定“包县”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

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始终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向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着力从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市委常委会带头,把市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清单化、具体化,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上率下压实每个党组织、每名领导干部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从医、食、住、行到工程建设、司法、社保、扶贫等方面,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组织下级“一把手”在市委常委扩大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不断提升治理腐败效能。深刻把握临沧政治生态“全景图”,自觉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自觉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加大监督和办案力度。严肃查处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胤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支队长罗光良等一批典型案件,2021年立案7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4人,采取留置措施59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4亿元。深化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作用。深化“清廉临沧”建设,建成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强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教作用,引导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觉悟。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零容忍纠治“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件105人。全面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用好问责利器,激发责任担当,精准问责161人,及时为1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在新的起点上,临沧市委将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全力以赴推动省、市党代会确定的打造“三张牌”、建设“三个示范区”、落实“十四五”规划等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