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临沧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8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寿志主持并讲话。
李寿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具体、深入和细致的“云南方案”,要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从政治高度看生态环境问题,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融入思想、化为行动、见到成效。
李寿志要求,站在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推进临沧“第二次跨越”的历史起点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结合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刻、全面、准确地学习、把握、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推进临沧生态文明建设中,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李寿志强调,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持续强化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监督,保证整改“成色”。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要寻找更多的工作杠杆,搭建更多更有力量的监督支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大美临沧的碧水蓝天。
会上,相关副书记、常委、委员,以及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负责人分别联系学习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王倩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