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州委党校培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宴请聚餐饮酒有关问题,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部门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围绕职能职责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扛实干部教育培训监管责任。
督促开展警示教育,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市委组织部专题研究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教育培训纪律的通知》,制定“参训学员‘十做到十严禁’纪律要求”,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学风学纪做到会前提醒、会中督查、会后“回头看”,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观念、强化规矩意识、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价值观。市委党校以违纪违法案件为警醒,在全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查找干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制度约束,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市委编办、市委老干部局认真组织观看《问“剑”破局——“清廉云南”建设“固堤行动”进行时》专题片,进行深刻反思,以案明纪、以案示警,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严以办学、严以治学的要求。
协同建立“9个1”机制,严格管理措施。纪检监察组协同市委组织部建立“9个1”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扛实管理责任。一要开展一次学风学纪教育(行前动员会)。接受教育培训前须组织全体学员集中开展学风学纪教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把规矩立起来。二要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训学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做到警示在先、教育在先、预防在先。三要签订一份承诺书。组织学员签订严遵培训纪律承诺书,要求学员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四要建好一个班委会(临时党支部),组建班委会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发挥党员学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要打好一个考勤。做好教育培训期间学员出勤情况登记、公示等工作,严格落实请销假和每课签到、每晚查寝制度。六要报告一个情况。每次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分析培训期间学风学纪执行情况向组织部门进行报告。七要配强一批监督力量。在参训学员中选聘部分学风学纪监督员,强化学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八要畅通一条举报渠道。畅通12380信访举报渠道,确保各种违反干部教育培训纪律的举报反映能得到及时受理处置。九要查处一批违规行为。对培训期间违反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曝光、追责问责。
加强协调联动,推动从严治学规范有效。纪检监察组将持续聚焦从严治学,以学风建设为切入点,深化与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协同联系,适时对在办培训班次学风学纪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学员迟到早退、请销假和就餐等制度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在学风学纪督查后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学员管理部门,推动学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