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机构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为派驻监督划定权力边界
发布日期:2022-03-31 09:19:14    信息来源: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为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总结归纳近年来派驻监督工作的实践和经验,自觉增强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日前,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围绕“岗位有职责、用权有规范、履职有标准”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指引》。

《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指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定,按照“划定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流程化”建设目标,聚焦主责主业,从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初步核实、审查调查违纪违法问题、提出问责建议、负责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强化警示教育等九个方面,细化56项具体工作任务,对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权限进行了清晰界定,厘清了责任边界,明确了责任内容,工作任务具体化、规范化,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制定《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指引》,不仅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规范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权责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强与被监督部门工作协调、主动接受监督的具体举措,为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黄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