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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以派驻监督为抓手 协同推动“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
发布日期:2021-05-17 11:07:24    信息来源: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求。近期,紧盯《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全市深入有效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组以“派驻监督”无形之手和财政监督抓“具体工作”有形之手,采取“四个步骤”,“两手”推动全市951个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184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学习推动筑牢纪法防线。转发《意见》,督促强化学习研究,不断提高整治工作思想认识,深入分析“小金库”问题久治不绝根源,进一步提升对“小金库”危害性、破坏性的认识,多措并举深挖细查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与自律筑牢职业操守和纪法防线。

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单位内部管理。采取分级负责、分口把关、自查自纠方式,市级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并汇总本单位(企业)及所属单位(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各县(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并汇总辖区内单位和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自纠自查动真碰硬,勇于揭丑亮短,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内部风险防控能力。

围绕重点领域,注重自查结果真实有效。整治工作主要围绕单位(企业)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重点关注单位银行账户、会计账套设置、财务人员配备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资产出租收入、财政票据管理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支出情况等,切实维护单位企业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举报反映渠道。市县财政部门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省、市、县举报电话、邮箱和通信地址,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整治工作,动态开展监督,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拓宽和畅通“小金库”信访举报渠道。(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