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宣读一下对杨某的处分决定。杨某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在耿马县某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该乡纪委书记面对参会人员郑重宣读。
人群中,当事人面色通红,后悔不已;旁观者神情肃穆,捏了把汗。以处分决定宣布为开场,这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正式拉开了帷幕。聚焦该案暴露出的部分农村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松懈,法纪意识淡薄,导致发生酒驾、醉驾等问题,乡纪委书记结合该案,通过剖析背后原因、开展集体谈话、现场解读纪法等方式,以案说纪、以案示警,将处分决定“一张纸”转化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处分决定宣布一头连着案件查办‘前端’,一头连着处分执行‘末梢’,是案件查办系统工程中尤为重要的一环。”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为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近年来,耿马县各纪检监察机关把“处分宣布案件资料”转化为“纪法宣传教育资源”,变“关起门来”的处分决定宣读形式为“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课堂,真正实现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同频共振、协同发力,有效增强警示教育冲击力,切实达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效果。
实践中,该县各纪检监察机关从新近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例中筛选典型案例,在与违纪党员干部所属党组织周密对接、协同策划后,通过召开案情通报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方式强化以案示警,把处分决定宣布、纪律法规教育落实到现场一线,变当事人的“前车之鉴”为身边人的“后事之师”,着力提高处分决定宣布的震慑力、警示教育的代入感,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抓好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受处分党员干部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综合评估等方式,“一人一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动态对其开展暖心回访,及时化解心结,帮助重拾干劲再出发。
“案例是最好的反面教材,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搭配“套餐”,坚持“送处分上门”,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记在心里的敬畏,不断提升警示教育震撼力、感染力。(奎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