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总感觉自己抬不起头,心里很忐忑,感谢组织一直没有放弃我,经过这次回访教育,我一定重振信心,努力工作。”近日,耿马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开展回访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人员吴某某感慨道。
此前,吴某某因违反相关规定要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度情绪低落,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吴某某的年龄特点、心理状态等,为其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开展“滴灌式”帮扶。教育人、挽救人是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目的。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贯穿于案件查办全过程,通过案件审理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同步联动的方式,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分别制定“一人一策”,精准开展跟踪回访教育,推动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燃工作热情,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注入积极力量。
回访不能“千人一面”,必须靶向施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两个精准”,通过精准锚定关键节点、精准聚焦个人特质,重点在处分初期及时疏导思想困惑,在影响期满前夕强化正向激励,综合研判受处分原因、精神状态、岗位职责等要素,量身定制“一人一方案”“一访一提纲”,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全方位“复查”与综合性“复诊”。
“摸清回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回访教育才能做到心坎上。”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回访前,通过查阅案件卷宗、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回访对象思想状况、心理症结和实际困难,根据回访对象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工作履历等基本信息,认真分析违纪事实,并结合错误性质、处分类型、岗位特点和职务级别等实际情况,一对一“量体裁衣”制定回访教育方案,确保回访教育有的放矢、精准有效。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把纪律教育贯穿回访全过程,针对不同违纪类型,在回访教育时注意把握不同侧重点。有的侧重心理疏导,助其正确对待纪律处分并改正错误;有的侧重帮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公仆意识;有的侧重用类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帮其筑牢思想防线;对仍有抵触情绪的,重点强化党纪法规教育。
回访是手段,关键是成果转化,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该县纪委监委及时收集回访对象评价意见等资料,建立个人档案,并根据其现实表现、思想认识,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其思想转变,整改落实及工作表现,作出综合评议,同步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所在单位,并纳入为组织部门考核考察、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激励作用。
“惩处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不断完善回访教育措施,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爱护,激励“有错”干部向“有为”转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