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研室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4日至4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委政策研究室开展了巡察。9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研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学习中央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读书会工作最新要求,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和读书会工作计划,规定理论中心组学习一年不少于8次,读书会一个季度不少于1次。二是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时学习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着问题深入思考学、结合工作联系实际学,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在“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上再进一步。全年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员大会15次,读书会(含读书班)6次。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建立了《市委政研室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年内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市委政研室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指定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人进行管理。
(三)关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关于“三农”工作统筹不够,满足于发文件、提要求,跟踪问效、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足”的反馈意见转交给市农业农村局(今年机构改革调整后,原设在市委政研室的市委农办的机构、职能、人员全部转隶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整改完成请看附件。二是着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推进改革工作。制定市委深改委工作规则、专项小组工作规则、改革办工作细则,完善改革领导、决策、运行机制,压紧压实抓改革落实的主体责任。着力强化改革督察力度,推进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出台改革工作规范管理和督察考评实施办法,印发年度改革督察计划,撰写《对加强改革督察工作的调研与思考》专题调研报告,把改革督察纳入年度考核,将改革督察作为抓落实的重要手段。着力加强改革试点管理工作,临沧改革亮点不断涌现。召开改革试点协调会,适时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清理和规范。密切跟踪试点管理,打造改革典型。经过努力,临沧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通过立行立改,2016年在全省考核排名中即实现争先进位4名,2017、2018年度均位居中游。三是合理制定调研工作计划,科学统筹,深入基层一线,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主题教育期间,室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学习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完成了《加强市委政研室机关作风建设研究与思考》《建立健全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评价机制问题研究》《关于如何改进和加强文稿服务工作的思考》三篇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用性较强的调研报告。四是市委政研室课题组根据年初的调研工作计划扎实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室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县(区)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完成了《对加强改革督察工作的调研与思考》《浅谈党委政研部门调研工作的“十个特点”》《美丽中国支教项目在临沧发展情况调研》等3篇常规性调研报告。《关于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双向推动关系认识和思考》课题研究成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全年共编发《临沧调研》12期。
(四)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会议名称,规范会议记录。明确了室领导班子三种会议(室务会、主任办公会、班子碰头会)的会议名称、会议职能、参会范围等,指定专人作会议记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确保记录完整准确。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年来,室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问题时,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未发生违反现象。三是重新修订了议事决策规则,明确“经费支出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5000-10000元支出报主任审核后,由分管副主任签批。10000以上的经费支出由室务会审定后,由分管副主任签批。”。
(五)关于“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抓好挂钩帮扶工作。年内先后5次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村卫平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3月份,调整选派1名驻村工作队员。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抓好就业培训工作。帮助挂钩户销售茶叶2.5吨,帮助卫平村协调人饮纠纷问题,确保卫平村饮水管网畅通。二是及时更改了“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报送市委组织部。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室主要领导在会议上对执行党费日工作进行了强调,巡察工作以来,我室党员能够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因工作忙忘记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及时给予提醒。二是以巡察指出的“表彰党支部非隶属党员”问题为例,组织开展党内规章制度和基层党务业务学习,举一反三,规范机关党支部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主题党日制度。严格按照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截止11月,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的要求完成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持续巩固支部规范化建设,同时,制定了会议记录制度,规范党内会议记录,做到记录不漏项、不走样,字迹清楚、内容详实、格式规范。二是查找2017年6月30日支部换届选举缺失的材料,补齐换届选举相关材料,目前全部材料已收集归档,换届选举文书档案完整。三是修订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不与组织生活会混淆。四是对今年的党建工作经费进行了预算,明确从2020年开始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提高机关人事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公示时间、认真组织填报相关表格,认真抓好干部考察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二是做好机关人事档案的移交归档工作。干部任用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干部任用文书移交档案室,并做好移交手续,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字认可后进行交接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规范完整。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巡察工作要求,于9月底向市委政研室干部职工收缴2017年7月以后发放的《临沧调研》稿费和课题费62900元并及时上交市纪委市监委。召开室务会研究决定停止执行《中共临沧市委政策研究室印发<中共临沧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临研发〔2015〕12号)、《中共临沧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征集<临沧调研>稿件的函》两个文件。二是对“大额资金公款购买茶叶”情况向巡察办作出专题说明,并明确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购买办公用茶按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超标准购买。
(二)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政研室工作实际对采购管理流程图重新修订完善并认真执行。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临财采发〔2015〕629号)规定采购公务机票,确定一家中介机构作为政研室公务机票购买点,并签订了协议,以最低的折扣价格购买机票,规范票据,有效控制公务成本。
(三)关于“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明确规定凡是出差须到办公室填报出差派遣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行,报销差旅费用。二是建立办公用品领用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办公物品的使用管理。按照“谁领取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严格机关办公用品、加油卡等的登记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时,除相关领导和科室人员参与外,财务人员必须全程参与。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目前已将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整给除财会人员以外符合条件的办公室人员保管。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会知识,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认真审核各种票据,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报销各项费用,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如:购买物资、费用报销无明细清单,公务接待无接待清单等,票据清单不全一律不得报账。三是规范工会会计基础工作,指定符合条件有会计资质的同志承担工会会计,及时建立了2015年至2018年工会账套,装订了会计凭证。四是规范接待报销程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无审批表,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报销公务接待费用。
(五)关于“存在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加强财务工作督促检查,严格执行财务工作规定,杜绝类似使用现金支付职工住房补贴、差旅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的情况再次出现。二是按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凡是必须使用公务卡强制结算的相关费用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并提交使用票据,特殊情况必须作出情况说明,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费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30578;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中共临沧市委政策研究室;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cswzcyjs@126.com。
附件:市委农办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中共临沧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0年1月16日
市委农办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委第五巡查组的反馈意见,市委农办存在的问题是:“三农”工作统筹不够,满足于发文件、提要求,跟踪问效、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市委农办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一次改进和推动工作的契机,以问题为导向,主动认领责任,研究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强化对“三农”工作的统筹协调
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这一部署要求,市委农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用乡村振兴统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完善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压实细化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本级乡村振兴战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推进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排名靠后的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由市级领导同志进行约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四个清单”深入推进,组建乡村振兴理事会6158个,共创建村史室1590个,全面完成自然村村庄规划,400个示范点已建成207个,500个示范村已全面启动,累计建成美丽乡村1600个、洁净村庄5000个、洁净庭院65188户,鲜花盛开的村庄160个。全市51万户农户达到安全居住要求,乡镇、村委会所在地公厕覆盖率达100%,全市卫生户厕所占全市农户总数84%。
二、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市委农办组织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委等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成调研指导组先后4次深入全市8县(区)、乡、村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现场整改,确保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有效推进。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时间安排和省级的相关要求,2019年6月,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在各县(区)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市级对8县(区)进行了核查验收,并顺利接受了省级验收。全市共有12450个村组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占应开展数的100%。其中:村级937个,组级11513个。全市共清查出农村集体资产合计624007.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336.72万元,农业资产111312.17万元,长期资产17350.88万元,固定资产414744.03万元(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23192.33万元),其他资产12267.64万元。全市共有农村集体土地2836.2万亩。其中:农用地2765.2万亩,建设用地66.5万亩,未利用地4.5万亩。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44.65万亩。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逐步构建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市委农办仍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不断加力加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
中共临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