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尺,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被巡察单位主动认领问题抓整改。县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多种形式公开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抓监督。被巡察单位以党内文件印发通报、召开会议向单位干部职工公开通报、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通报等形式,对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抓落实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进行满意度测评和重点抽查检查抓成效。将整改满意度测评作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让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及群众民主测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抽查,深入了解,认真核查后作出整改情况综合评价,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公示意见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永德县共开展十轮巡察,1至9轮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630个,目前已经完成整改628个,正在持续进行整改2个。(李光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