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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监督检查室:室组联合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出成效
发布日期:2022-04-13 15:12:41    信息来源:第五监督检查室

 为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专责监督作用,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第五监督检查室依托“2+1+1”工作机制,与市委巡察组和派驻机构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明确工作重点。督促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相关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发现方案不细化、整改责任不清晰、整改措施大而化之、敷衍应付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进监督。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立行立改,发现的推诿拖延、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问题及时上报。

搭建工作组。由第五监督检查室牵头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列出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并从各派驻机构中抽调人员成立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组,共同对对本轮巡察的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

 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参加巡察反馈意见工作会议,明确巡察整改任务清单。通过蹲点监督、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现场督办等方式,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是否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整改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问题解决是否彻底,整改成效是否明显,按整改时限逐一清零销号,对暂时无法完成的反馈问题坚持进行跟踪问效,直至问题全部清零完成。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督促部门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适时跟踪指导,对民主生活会质量进行把关、推动整改。进行整改民主测评,进一步提醒被巡察单位发扬民主作风,自觉接受监督,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督促有关单位和领导履行好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