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30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原中共临沧市森林公安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1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原市森林公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局党组分工。根据机构改革党组班子配备和自然资源公安局实际,经2019年2月19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解决了非党组成员分管核心业务部门的问题,同时于2月22日按规定向市委进行了报备。二是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作了对照检查和深刻反思,强化了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研究制定《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党组会议制度》,确保党组会议规范化和严肃性。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组织相关人员先后到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请教学习,掌握党组会议记录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明确了实行专人记录、整理、归档保管,确保党组会记录客观真实反映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
(二)关于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缺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了《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五条措施》,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党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市委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规范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学习的习惯,按照每年8次以上的要求,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学习内容,确定主讲人、明确专人做好记录及学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效果;坚持报告制度,每年向市委宣传部报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组班子成员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研究制定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服务基层工作的五条措施》,坚持党组班子成员每季度深入县(区)基层单位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民警教育训练工作,制定训练计划,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等方式,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教育训练,全面提高民警整体素质。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枪管理。全面清理2013年以来的枪弹领用记录,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调整充实局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关于加强公务用枪管理五条措施》,严格执行枪弹申领审批制度,坚决排除安全隐患。三是遏制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逐年下滑的势头。分县(区)选重点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018年下半年先后到双江县、临翔区实地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开展了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共抽考案件40起,通报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开展网上巡查案件30起,督促各县(区)局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在2018年下半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中,临沧市案件优秀率达到80%。2019年将继续抓学习培训,抓法治思维养成教育,抓执法质量管控,抓执法质量考核考评,确保2019年在全省抽查考核中,案件考核优秀率达80%以上。
(四)关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建设。对央视曝光永德县崇岗乡大落水村部分房屋改造质量问题的情况作了深刻反思;主动与乡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对接商讨,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人居环境提升,做好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员对挂钩村热点、难点等舆情问题的请示汇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提高党组班子预见和处置重大问题的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加强脱贫攻坚帮扶责任落实。调整充实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临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加强和改进脱贫挂钩帮扶工作三条措施》,制定本局挂钩的永德县崇岗乡大落水村的2019年度帮扶计划,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脱贫攻坚档案管理。清理档案中不规范的材料;明确专人负责脱贫攻坚档案管理,3月底前完成脱贫攻坚相关档案资料查缺补漏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善、有序。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党建意识不强,组织建设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研究制定了《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五条措施》,坚持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1次党建工作;制定2019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实化、量化党建工作,实行每季度开展 1 次随机抽查。二是严格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党支部先后2次召开会议,深入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反思问题存在根源,对原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现班子成员加强了学习,教育支委班子引以为戒,切实提高党性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及文书资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党支部选举办法违反规定的情况再发生,规范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三会一课”学习计划表、党员活动日计划表,充分利用云岭先锋党建平台(手机APP),对标对表开展工作,确保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严格考勤制度,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规定,教育引导党组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民主生活会。以开好2018年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会前精心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扎实组织学习研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对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对查摆不准、整改措施不力的严肃指处问题并责成认真修改,同时做到了会前10日报告准备情况,会后15日报告会议召开情况,确保了党组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减、环节不少、效果良好。三是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会前把问题谈透、把意见谈开、把思想谈通,2018年的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间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见人见事,客观中肯,不留情面,充满“辣味”,达到出汗红脸效果,得到市委督导组的肯定。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解决2名正科级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局党组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请示汇报,利用此次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套改消化解决这一问题,目前套改工作已全面启动。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学习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提升能力素质;明确专人对局机关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理,按年度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文件。及时查找问题根源,深刻剖析,对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加大对政工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严格审核,强化对选人用人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文书档案资料审核把关,严格规范干部任免文件签发,目前已重新发文并废止原干部任免文件。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建立健全党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扩宽党内民主渠道,提高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制定出台《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党组会议制度》,细化党组集体议事决策事项范围、操作程序,明确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表决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的制度规定。二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责任书签订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人权、事权、财权、执法权等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梳理查找个人岗位在职能职责、权力行使等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出个人廉政风险点16个,内部机构廉政风险点6个;有针对性提出个人防控措施16条,科队室防控措施11条,制作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民警违法违纪责任书》34份,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三是从严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召开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七条措施》,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强化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各科队室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明责、守责、担责、履责;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的要求,每年主讲1次以上廉政党课;明确专人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档案资料,对2013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按年度进行归档整理。四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自觉落实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每年层层签订责任书;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通过逐级开展提醒谈话,诫免谈话、任前谈话等多种形式的常态化廉政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实施办法精神,坚决杜绝公款购买土特产和公款购买烟花爆竹费用发生。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让其作出深刻检查;加强财务人员学习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健全内部财务监督责任机制,严格审核单据报销,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3119109;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翔路385号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csslg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