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永德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拓宽监督渠道、抓实专项检查、扎实做好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抓好扶贫领域的日常监督,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小落细落到实处,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拓宽监督渠道,扎实开展监督。运用“临沧市廉洁扶贫信息公开阳光监督平台”,搭建“网络监管”线上监督平台和“实地公开”线下监督平台,实现118个行政村(社区)监督公开全覆盖。以公开倒逼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公平公正分配使用,拓宽群众参与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监督渠道。2019年以来,全县118个行政村(社区)累计公示农村低保、农村危旧房改造等脱贫攻坚政策项目16项,公示资金18597.61万元,受益人数达354057人次。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民情信息员工作的意见》,发挥民情信息员的作用。永德县10个乡(镇)纪委按照个人自愿、村组推荐的原则,选聘了1588名民情信息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走访民情信息员102人次,了解、发现问题99个,已办理85个,对了解、发现问题的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均已反馈信息员。
多举措并用,抓实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2019年以来,共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12期,组织抽查贫困村120个(次),抽查建档立卡贫困户240户,发现并督促整改脱贫攻坚方面问题287个。认真贯彻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组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机制办公室”,完善了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制度。2019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480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7起,处理党员干部20人。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大下访、户户清”行动专项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并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作反馈,督促及时整改。2019年6月,开展全县2018年以来县下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对发现问题开展提醒谈话31人次。
扎实做好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涉及县纪委监委牵头的7项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成。加强对全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整改工作纳入县纪委监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监督检查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成立了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抽查检查等方式,查是否明确党组织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查是否对问题进行“四清单、一销号”管理,查是否按要求、按时限、按质效进行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长。2019年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委紧盯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缓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聚焦扶贫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履职不到位、驻村帮扶不扎实、执行请销假等制度不到位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开展提醒谈话152人次。(李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