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耿马:从严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大考”
发布日期:2020-12-01 20:32:12    信息来源:耿马

日前,耿马自治县启动2020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由县委常委带队,组成11个工作组对全县11个乡(镇、农场)及63个县直单位、1个驻耿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为切实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本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基础上,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的情况;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情况等。

为让检查考核做到全面、客观、真实,不流于形式,检查考核组深入各单位,采取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党政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核查、反馈意见等方法,全面细致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组将每个单位检查考核情况详细记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问题和整改意见现场反馈各单位。同时注意挖掘各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的工作亮点及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同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机关党建检查同步进行,减轻基层负担。

检查考核组本着对县委高度负责的态度,各检查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对照问题清单、检查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逐项核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通过检查考核着力发现被考核单位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处置。

据悉,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农场、部门和单位要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代表县委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倒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沈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