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双江自治县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明确主体责任,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住重点中的重点、关键中的关键,以更大的决心、更严的举措、更实的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双江跨越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听从党中央号召、服从总书记领导,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凡是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的事项、安排的任务、交办的工作,都必须坚决执行、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长期任务,深刻汲取秦光荣、李华松严重破坏党内政治生活的惨痛教训,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把政治监督和审查调查深度结合,坚决从政治纪律查起,清除政治生态“污染因子”。
党委(党组)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明确书记和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本乡(镇)、本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通过各种形式通报本乡(镇)、本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等。
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双江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等制度规定,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着力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把巡视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来抓,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对党员干部开展及时性、经常性的提醒谈话、约谈;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管班子、带队伍,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身边的人。
“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转变执纪理念,明确职责定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反腐,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积极构建惩治腐败‘高压线’和‘防火墙’,以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黄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