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研究,决定由县委常委带队,组成10个检查考核组,从11月23日开始,对12个乡(镇)党委、56个县级部门(单位)落实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全面掌握和评价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11月23日,云县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会议,对检查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卫红提出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意义;严密组织,确保检查考核工作取得实效;以考促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个要求。并强调,检查考核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把握程序标准,注重检查考核的科学性;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检查考核的严肃性。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严密组织,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本次检查考核采取平时检查考核与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核查、反馈意见”为检查考核程序,充分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并进行量化评分。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检查考核和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定等次。
据悉,考核结果按考核组打分占70%、党政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得分占30%的权重综合得分,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此外,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期间,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还对云县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解读和培训。(陈媛媛 查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