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共组织召开全县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3次、专题会议5次,开展监督检查7次31人。共发现2个欠缴易地建设费问题项目,涉及金额962.13万元,违规免收新建民用建筑易地建设费67.69万元,给予政务处分1人,谈话提醒2人……”这是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交上的答卷。
自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部署要求,把专项治理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到实处,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聚焦人防系统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住建(人防)、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凝聚监督工作合力,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肃清系统内腐败“毒瘤”,重塑全县人防系统良好政治生态。
专项治理聚焦人防系统履行主体责任、人防领域行政审批及工程建设管理、人防领域资金资产管理、人防领域行业监督管理、易地建设费收缴5项治理重点,深入查找整治人防系统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以及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贪污挪用、权力寻租等问题。重点针对在人防工程建设、拆除、改造、使用审批、设备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人防部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人防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同时,对2013年以来涉及人防系统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已了结的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对问题线索实行细化管理、台账管理。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及时移送问题线索,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人防系统贪腐案件和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
之外,认真抓好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后半篇文章”,坚持惩中治、治中惩,督促人防部门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深化以案促改,综合运用好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进一步深剖原因、立行立改。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策认识不到位、工作把关不严等问题,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专项治理以来,共向县人防办发出督办通知2份,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追缴易地建设费1029.82万元,清退多收易地建设费13.2万元,健全完善制度1个。
“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下一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压实人防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营造人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沈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