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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乡(镇)及部分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发布日期:2020-09-01 08:59:23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8月29日上午,镇康县乡(镇)及部分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何平主持会议并作点评及要求。

会上,镇康县各乡(镇)党委书记及4个县直部门党组书记就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纪律作风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方面情况向县纪委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县纪委常委结合日常调研和了解掌握的情况,聚焦问题短板进行现场提问,报告人认真作答,县纪委书记逐一点评,报告人作表态发言,并进行现场民主测评。

会议指出,开展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是县委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督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制度性安排,是对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次集体“会诊”,是工作的再动员、再推动。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的政治担当;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统筹推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会议要求,党委(党组)书记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党建“三问”,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镇康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要认真对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严”的主基调贯穿责任落实的始终,以实际行动把责任落实到位;要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关注重点岗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主责,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切实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郭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