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为保障脱贫攻坚战全面打赢、全胜完胜,制定出台了《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扶贫领域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明确收官之年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工作目标、监督对象范围、监督内容和监督措施等内容,组建“1+10”战队全面出击,即成立1个统筹协调组和10个监督检查组同向发力,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开展脱贫攻坚巡察和“蹲点式”调研监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层层传导压力。
管好“一个责任”,确保任务“落地实”。聚焦精准扶贫各级责任落实,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异地搬迁政策执行,因病返贫、因残致贫救助,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等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聚焦各级责任落实,紧盯协作帮扶资金拨付使用效益、项目脱贫绩效、选派干部作风建设等,督促高质量如期完成扶贫任务。
使好“两种文书”,确保监督“见实效”。各监督检查组对照监督检查内容,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走访询问等多种形式,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全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及时反馈,用好用活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开展问题整改,确保监督检查“见实效”。
建好“三本台账”,确保整改“责任实”。各监督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建好“三本台账”,制定事前“督查方案”、事中“问题清单”和事后“整改台账”,通过明确责任单位,划定整改时限,对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检查销号,确保整改“责任实”。
用好“四种形态”,确保工作“高质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因不敢担当不愿担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推诿扯皮、慵懒散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查处,坚决杜绝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
2019年以来,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累计排查、整改、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17个,立案查处违规违纪问题33件35人,给予党纪处分33人,问责15人,提醒谈话433人次,通报典型问题案例 53批112人次。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共性、普遍性问题,向案发单位、监管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督办建章立制、以案促改。(陈志敏 魏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