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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常态化监督检查 护航脱贫攻坚
发布日期:2020-08-20 09:49:22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监委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决不能搞急功近利、虚假政绩的东西。2019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对群众反映的虚假式脱贫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坚决克服。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事关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纪检监察机关重拳出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沧源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开展扶贫领域常态化监督检查,从严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突出政治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突出政治监督,聚焦脱贫攻坚绩效和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落实情况,主动发现和推动解决在“两不愁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等方面直接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的问题,督促落实“户户清”、“项项清”等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聚焦纪律作风。着力发现和查处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工作不深入、作风浮在上面,只督不战、层层督战、各自督战、重复检查,会议多、文件多、报表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主责部门,特别是乡(镇)、村(社区),把任务清单、整改清单的“类”转化、细化到“户”,确保工作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

紧盯资金管理使用。按照“资金和项目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的工作要求,紧盯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出现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吃拿卡要、长期沉淀等管理使用不规范、效益差,项目启动、建设过程中进度慢、无监管等易发高发的违纪违法问题。

压实问题整改责任。结合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贫困县退出第三方评估、审计反馈、民主监督、大走访大排查等反馈、指出、发现的问题,看整改工作中是否存在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数字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

各监督检查组围绕扶贫领域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不召开座谈会、不听汇报、不打招呼、不定路线,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按照阶段性监督重点深入乡(镇)、村、组,深入群众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把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落实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督促整改,需要移交整改的跟踪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严格按照《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及时移交县纪委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下一步工作中,县纪委县监委将继续把监督执纪贯穿脱贫攻坚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加大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和重点督查力度,充分发挥“以督促改、以改助推”作用。形成监督震慑,着力查找和纠正单位部门是否存在责任不坠底、工作拖沓滞后及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着力查找和纠正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干劲不足、“等一等、看一看、慢慢来”“只出工不出力”等行为,让扶贫工作成为干部优良作风的“试金石”。

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监督执纪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及时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对敢动扶贫“奶酪”严惩不贷的强烈信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切实扛牢助力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王倩  徐嵘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