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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开展“三个规定”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0-08-12 10:03:03    信息来源:临翔区纪委监委

“区纪委检查组来抽查时,我答不上来什么是‘三个规定’,作为司法部门的新任领导,我十分惭愧。检查结束后,我认真学习了‘三个规定’,也对分管股室提出了具体要求。”

“局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确保司法办案廉洁公正。”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压紧压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据悉,临沧市临翔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开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对政法委及公检法司等部门2015年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用纪律守护司法公正。

此次监督检查,该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司法机关组织学习宣传“三个规定”情况,司法人员对“三个规定”内容的理解掌握情况;司法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是否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内部人员、司法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司法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回避的情形;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的情况,并结合“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关注司法机关背后违法干预、插手案件情况等几个方面开展。

此外,派驻各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采取“部门+支部”的学习模式,依托党组(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学习载体,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纪律教育;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置监督岗、聘请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等方式,强化外部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

“我们采用‘十二个一’宣传教育措施,不断掀起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新高潮,为有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筑牢‘安全阀’。”派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经排查,区公安分局对违反“三个规定”的相关涉案人员,已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不记录、不如实记录和不及时报告的责任追究,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