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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用好“活教材” 警醒“身边人”
发布日期:2020-07-20 17:58:47    信息来源:耿马县纪委监委

“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深感自责,以后我将严格遵守党纪法规,绝不再犯类似错误。”“受处分的人切切实实就是自己的‘身边人’,深受震撼,它就像一个长鸣的警钟,在耳边久久回响,让我们时刻警醒自己。”......这是日前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开展“一案一警示”活动中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侧重用“身边事”对“身边人”进行警示,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坚持审查调查开展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注重用好用足身边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常态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参加旁听庭审、上廉政党课、在案发单位宣读处分决定等多种形式,警示党员干部汲取教训、自我剖析,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为提高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该县在开展警示教育过程中注重精准施教,分别根据受教育对象层次、领域、行业等不同,或者在不同时间节点,依托不同载体,采取差异化、特色化教育方式,用身边案、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少数人”警醒大多数”。同时,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注重从典型案例中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发现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发生。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去感受,他们心中受到的冲击和震撼才最深刻、最有效。”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刘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