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镇康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借用公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借用公款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会议指出,自3月31日启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借用公款专项整治以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工作总体推进缓慢,整改率只有7.5%,仅有4个单位完成全部整改,在前期的整改工作中反映出,部分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整治工作没有拿出动真碰硬的决心,整改措施不够有力。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清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审核把关,对本单位的清理内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承诺。要敢于动真碰硬,担当作为,通过集体研究,分类处置等方式,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清理出来的问题,剖析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要把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工作摆在作风建设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加强资金的动态监管和过程控制,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要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办事,为推动财务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奠定基础。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个人恶意拖欠借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2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王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