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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采取四项措施 确保派驻监督落到实处
发布日期:2020-05-18 11:04:59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云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转变角色,把握职责定位,明确工作思路,采取四项监督措施,在“抓长、抓常、抓细、抓实”上下功夫,对监督单位实施零距离监督、精准化监督,确保派驻监督落到实处。

采取常态性工作对接措施。每个被监督单位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对接和业务对接,并加强与委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工作情况,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传”。

采取全过程落实工作措施。被监督单位每月将本单位当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正风肃纪检查情况、“三重一大”落实情况, 落实脱贫攻坚、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工作等情况以纪实制形式报送给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报表内容及时了解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视情向被监督单位提出针对性的提醒和督办意见。

采取高密度监督工作措施。常态化、全覆盖监督, 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列席“三重一大”等有关会议,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精神,通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研究协调有关事项,听取被监督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采取长效保障工作措施。督促被监督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扎实构建拒腐防变工作保障机制。要求各被监督单位着力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四风”问题查处和单位领导约谈等相关制度,推动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职能工作的有效开展。(张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