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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第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8人次
发布日期:2020-04-28 18:55:12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沧源自治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第一季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68人次,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帮助,处理156人次,最大限度防止干部违纪违法,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实现监督执纪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 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发挥“第一种形态”的“治未病”作用,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在日常监督中,突出经常性和长效性,积极探索创新廉政教育方式,不断提升廉政教育覆盖面,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小手牵大手  廉雨沐家园”宣演活动,依托各村党校活动阵地,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党纪党规专题培训,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紧盯关键环节、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通过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等方式,做到常提醒、常要求,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实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廉政风险防控与权力清单制度有机结合,围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更新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共梳理权力数3780个,查找风险点18982个,制定防控措施5950条,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544个,完善制度机制1208个。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让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以监督促落实,以监督促发展,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勇于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张光云  刀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