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双江: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主体责任单位和监督责任部门进行责任提醒谈话
发布日期:2020-02-29 09:33:05    信息来源:双江

“针对近几次监督检查中发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存在无公函接待、为上级来人支付住宿费等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进行一次责任提醒谈话......”双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杜群忠严肃说道。

为抓实部门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近日,杜群忠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主任、现主任和派驻联系的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提醒谈话。

杜群忠指出,看似简单的一次无公函接待或是为上级来人支付住宿费问题,折射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责任压实不到位,工作不深不细,审核把关不严,主动沟通协调不足等问题。同时也折射出了派驻联系的两个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监督不够精准、措施不够有力,监督手段、方法单一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杜群忠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提出了要求。对存在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从根源防止再犯此类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把控和自我检查,做到事前严格把关,事中严格管控,事后自我检查;强化学习领会,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对派驻联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落实落细工作责任,特别是要紧盯班子团结干事、干部作风转变等问题;强化监督方式方法和手段,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指导好所派驻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扛实监督责任。(李华正 李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