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纪委监委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并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强措施、补短板,严格问责程序,着力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2019年10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以来,全县共问责9 人,其中:失职失责被问责4人,履行主要领导责任不到位被问责5人。
坚定政治责任,履行好监督专责。立足本职,做到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相关规定,统一在县委的领导下,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厘清问责内容,分清责任主体。防止问责不力,保证问责不泛化、简单化。对应当问责的十一项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区别对党组和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掌握不予问责或免于问责情形,可以从轻或减轻问责的条件。
严格问责程序,严格管理权限。杜绝滥用问责的问题,依规依纪抓实问责工作。从启动问责程序到问责决定的作出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和集体审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罗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