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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2019年立案审查党纪政务案件83件涉职务违法犯罪8件移送司法4人
发布日期:2020-02-20 09:35:29    信息来源:凤庆


     “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15件1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件22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0件40人;查处违规收受、赠送高档烟酒、高档茶叶问题20件20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案件53件56人……”这是凤庆县纪委监委2019年执纪审查工作台账,在这份沉甸甸的账单里,详细记录着哪些人被诫勉谈话,哪些人被问责或通报,哪些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哪些人被移送司法。

        凤庆县纪委监委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力度,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搜查等调查措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69件,审查调查党纪政务案件83件90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3人,涉嫌职务违法犯罪8件9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人。

     “查处干部我们痛心惋惜,因此我们在‘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上下功夫,把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事项具体化,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促进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早预防。”县纪委监委领导说。

       严格办案程序,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严格措施使用审批程序,注重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审查调查谈话、搜查、查封、扣押涉案财物等重要取证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切实保障被审查调查对象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申辩权等合法权益。

        同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形成及时沟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凝聚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

    “我们召开了5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有效解决了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成功查办‘4.18’专案、‘11.14’专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据县纪委监委负责领导介绍,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审查调查中的证据意识和程序质量等问题,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注重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确保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2019年,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2件,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8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4人,无退回补充调查情况。(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