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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靶向发力 巡察“利剑”生威见效
发布日期:2019-07-12 16:01:38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事项60条,限期整改10件,处分党员干部10人,提醒谈话60人,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3个单位党委(党组)在全县通报批评,真正让巡察“利剑”生威见效。

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云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暂行)》,从组织领导、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方式、巡察工作程序等方面对县巡察工作作了明确规定。每年根据巡察对象和巡察范围的不同,研究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要点》和每一轮《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巡察重点,并从第五轮开始严格执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坚决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敢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使巡察真正成为基层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实兵”、从严治党的“利剑”。

 “我们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暴露出来的廉政风险点,督促被巡察单位加强分析研判,创造性的加以整改,有针对性的健全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云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共督促被巡察单位修改、完善、新建相关制度24个根据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县委相关部门已建立健全4项制度,从源头上完善防范措施,全面扎紧了制度建设的笼子。

同时,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杜绝“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循环现象,巡察反馈意见研究确定后,县委巡察组把巡察反馈意见原汁原味向巡察对象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坚决把整改的责任压紧压实,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此外,以开展巡察“回头看”为抓手,针对上次巡察中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对账、还账、销账工作,对“回头看”中发现的“旧病”未痊愈,“旧伤”又复发以及感染新“病灶”的反复性、顽固性问题,深入分析结症原因,拿出过硬举措,开展集中攻坚,坚决杜绝“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循环现象确保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徐守菊      魏正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