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云县委、政府与全县83个责任单位、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层层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云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各责任单位通过查阅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走访交流座谈等方式,对驻在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纪委全会精神的情况;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云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具体实施办法》的情况;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
从半年检查情况来看,各责任单位都积极主动按照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安排地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领导机构没有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与单位实际结合不够紧密、责任分解针对性不强、分管领导没有与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文化宣传氛围不浓、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完善、和纪检监察组沟通交流不够等问题。
对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形成整改通知,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有效督促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的每一个环节,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把‘管在日常,严在平常’贯穿整个过程,坚决杜绝年头不干事、年底集中补痕迹材料的不良现象,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蒲鲜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