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时任洛党镇水菜林村支书的吴某某,在协助洛党镇政府实施农村房屋美化提升项目过程中,虚假上报两户实施美化提升项目,非法占有套取的项目资金16000 元。2018年4月吴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今年以来,凤庆县纪委监委分三次对扶贫领域10起违反群众纪律、廉洁纪律、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用好通报“利剑”护航脱贫攻坚,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各职能部门监管缺失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切实发挥震慑效应。”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李程志说道。
“对违纪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通报警示震慑作用,很好的强化了不敢、知止的氛围,从而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时代担当和严实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凤庆县退役军人事物管理局干部朱家权说道。
“这样的通报曝光很有必要,为凤庆县纪委监委的行为点赞,这不仅仅是对顶风违纪党员干部的曝光,更是传达一种不留情面的决心,只有让‘少部分人’红脸出汗丢面子,才能让‘大多数人’引以为戒受教育,真正扑下身子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凤庆县检察院干警李演萱对通报曝光点赞。
“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纪问题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充分彰显了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也释放了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不扎实不彻底,决不允许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强烈信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龚世华表示。 (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