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期间,你自己有什么认识、想法?你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你所在单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连日来,为维护受纪律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双江县纪委监委对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期间21名受党政纪处分现仍在职的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回访采取与单位座谈、与受处分人员当面谈话、查看痕迹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和工作状况、认识错误的态度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听取其意见建议,教育引导和消除其不良情绪,了解处分决定执行、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晋职晋级等方面情况。
在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前,县纪委监委制定回访方案,列明回访对象所受处分的情况,明确回访目的和内容,同时提前与回访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沟通联系,了解回访对象受处分以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为回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回访结束后,回访人员根据回访对象及其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了解的情况,对回访对象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及时填写《双江自治县受处分人员回访情况统计表》《双江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回访教育谈话记录》,把回访教育工作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结合起来。
“谢谢你们!我已经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没有思想包袱,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撸起袖子加油干,请组织放心。”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科级干部忏悔的说道。
“回访教育让受处分人员真心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轻装前行,能更好的改正错误、真心向党、服务人民。下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回访教育,积极营造知错纠错、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蒋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