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康县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出国(境)等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1至3月,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251人次。
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检举监督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涉及单位、个人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办理。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台账,按照监督监察对象,做好对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党风廉洁情况线索的梳理排查,让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因主观、客观因素而出现漏报、错报、瞒报等情况。
同时,把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廉政审查工作。严格审查程序,紧紧围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反映情况、问责情况、立案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对被审核单位及个人进行全面审查,层层把脉、集体会诊,按程序审核审签,最终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
此外,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